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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8-13-2023-0005-1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文机构: 教育部等九部门
发文字号: 教语用函〔2023〕1号 信息类别: 语言文字工作
内容概述: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委(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综合局、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育训练部、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3年9月11日至17日举办第26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

  本届推普周将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宣传展示推普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取得的重大成效,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推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新发展新成绩。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会同青海省人民政府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周开幕式重点活动,同时赴有关地区调研、观摩。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分别在本系统内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清单见附件),并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对推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持续宣传报道。

  (二)指导开展地方性宣传活动。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加强推普宣传力度,推出1—2个重点活动城市(地区),精心设计特色亮点活动。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创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完善推普长效机制,促进推普工作的广泛性、持续性、实效性。要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突出基层代表和一线经验,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普典型事迹开展宣传报道,讲好新时代推普故事。要聚焦数字赋能,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开辟推普新领域新赛道。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继续制作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宣传品(电子版将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刊载),并组织征集推普宣传创意设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科学精准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各省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请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广电部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凝聚起社会广泛共识和力量。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整合宣传力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三)严守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联 系 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耿宏莉 吴江军

  联系电话:010-66097122,66097040;传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附件:2023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主题宣传活动

教育部 国家语委 中央宣传部

国家民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

2023年7月4日

附件

2023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

主题宣传活动清单

  1.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组织举办全国推普周开幕式重点活动;制发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宣传片;持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并汇编案例集;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组织开展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5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系列融媒体推普宣传活动;指导举办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2023海峡两岸与港澳大学生汉字创意大会优秀作品展等。

  2.中央宣传部推动中央媒体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突出基层代表和一线经验。

  3.国家民委组织全国民委系统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地方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培训。

  5.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场馆,开展经典诵读、全民阅读、推普讲座等系列活动。

  6.广电总局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

  7.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

  8.共青团中央组织全国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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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7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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